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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草案)一審:私人喪事奏唱國歌或?qū)⑦`法

來源:人民網(wǎng)-中國人大新聞網(wǎng) 作者: 編輯:redcloud 2017-06-23 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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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wǎng)北京6月22日電(記者 趙恩澤) 今日上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擬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介紹,國歌是國家重要象征和標志,制定一部專門的國歌法,對提升公民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是十分有必要的。

  沈春耀表示,針對實際生活中,存在奏唱國歌不規(guī)范、參與者舉止不得體等問題,草案規(guī)定,“不得采取損害國歌尊嚴、影響國家形象的奏唱方式。”同時,草案規(guī)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行注目禮”。

  關于奏唱國歌的場合,沈春耀說,草案明確規(guī)定七類場合應當奏唱國歌,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開幕會議、閉幕會議;憲法宣誓儀式;升國旗儀式;各級機關組織的重大慶典活動;重大體育賽事;其他需要奏唱國歌的場合。

  同時,草案規(guī)定,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奏唱、播放國歌;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廣告、公共場所使用的背景音樂。

  沈春耀說,為進一步加強國歌宣傳教育,草案規(guī)定,國慶節(jié)、國際勞動節(jié)、元旦、春節(jié)和其他重要節(jié)日、紀念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和中央電視臺按照規(guī)定點播放國歌。另,國歌列入小學音樂教材,中學、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重要內(nèi)容,組織學生唱國歌。

  同時,草案規(guī)定,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損害國家形象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來源:人民網(wǎng)-中國人大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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