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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人大代表要處理好參加會議工作與開展閉會期間活動的關(guān)系?

來源:中國人大網(wǎng) 作者: 編輯:redcloud 2017-04-28 16: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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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在本級人大會議期間的工作和在本級人大閉會期間的活動,都是執(zhí)行代表職務(wù)。這一方面要求代表要認(rèn)真參加本級人大會議,切實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國家各項事務(wù)的權(quán)力;另一方面也要求代表在閉會期間依法開展活動,積極參加各項代表活動,認(rèn)真貫徹執(zhí)行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決定等。

  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是代表在會議期間進行討論和決定問題的必要準(zhǔn)備。如果沒有閉會期間的積極的代表活動,代表就不可能深入的體察民情、掌握民意,就不可能真正的在人大會議上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和呼聲;由于知情知政不夠,代表就不可能在審議列入人大會議議程的有關(guān)議案和報告時,做到實事求是、有的放矢,保證審議的質(zhì)量和效率;由于缺乏必要的調(diào)查研究,代表就不可能在人大會議上提出高質(zhì)量的議案或者建議、批評和意見,等等。

  現(xiàn)實中,有的代表對參加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不夠積極,給予重視和保證不夠,甚至出現(xiàn)“代表代表、會完就了”的現(xiàn)象。要十分明了,代表閉會期間活動是代表在人大會議期間工作的重要基礎(chǔ),不能形成“兩張皮”,而必須有機地結(jié)合在一起。代表對閉會期間的活動沒有給予充分的重視,就不能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zé),就可能辜負(fù)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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