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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來源:中國人大網 作者: 編輯:redcloud 2017-04-28 17: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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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代表除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向本級人大提出屬于本級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外,還有權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組織必須研究處理并負責答復。

  從字面意思看,建議是提出的主張,批評是指出缺點和錯誤,意見是對事情的看法。人大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時簡稱或者通稱為建議),就是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的人大代表就各方面工作提出主張、指出缺點和錯誤、發(fā)表看法。

  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執(zhí)行代表職務,代表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的一項重要工作。代表通過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督促、支持有關機關、組織做好工作或者改進工作。認真研究處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并負責答復,是有關機關、組織的法定職責。有關機關、組織通過辦理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可使了解民意更加廣泛,作出決策、開展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組織加以研究處理并予以答復,也是代表與有關機關、組織相互溝通、了解情況和促進有關機關、組織改進工作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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