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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來源: 作者: 編輯:redcloud 2017-02-04 15: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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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4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

  省財政廳廳長    鄭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現提出2016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請予審查。

  一、2016年全省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和預算調整要求

  根據新預算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fā)〔2014〕43號)有關規(guī)定,從2015年起,中央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等于上年限額加上當年中央下達新增限額(或減去當年調減債務限額)。每年各省市政府債務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總限額內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后下達各省市。各省市依照財政部下達的限額,提出本地區(qū)政府債務限額安排建議,其中,新增限額可以通過舉借新債籌集資金,安排新增支出,相應需要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

  2016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下達我省地方政府債務限額7241.3億元,其中,下達2016年新增限額461億元(含專項用于外貸的限額4.4億元),包括一般債務限額433億元,專項債務限額28億元。2016年新增限額用于發(fā)行債券或舉借外貸,募集資金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按規(guī)定需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下達我省置換債券發(fā)行規(guī)模上限3263億元,由地方在此規(guī)模上限內發(fā)行政府債券,置換經鎖定的政府存量債務,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的結構根據實際置換情況由我省自行確定,由于置換債券并沒有形成新增支出,因此,不需要編制預算調整方案。2015、2016年中央共下達我省置換債券4485億元,占我省2014年底清理甄別鎖定政府債務6267.3億元的71.6%,預計2017年將全面完成存量債務的置換工作。

  二、2016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安排情況

  (一)指導思想

  2016年新增限額的使用,緊緊圍繞“創(chuàng)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fā)展理念,支持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供給側改革任務,推進實施“一核三極四帶多點”區(qū)域發(fā)展戰(zhàn)略新規(guī)劃,做到“五個傾斜”,即:向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傾斜,向湘江流域保護治理“一號重點工程”和洞庭湖治理傾斜,向脫貧攻堅和民生領域傾斜,向化解過剩產能傾斜,向債務風險低、管控好的地區(qū)傾斜。

  (二)安排方案

  新增限額461億元中,安排省級200.3億元,約占總額度的43%;轉貸市縣260.7億元,約占總額度的57%。

  省級200.3億元,全部發(fā)行新增債券,與年初預算打通盤活、統(tǒng)籌安排。根據預算法的規(guī)定,政府債券“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考慮到今年新增債券額度較大,用部分債券資金將年初預算安排的重大項目建設資金置換出來,置換后騰出來的預算資金用于落實非建設性的重要政策、重大項目,在實現預算綜合平衡的基礎上,更好地完成資金保障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年初預算預安排及此次預算調整置換安排121.2億元,其中,年初預算預安排43億元,此次預算調整置換安排78.2億元,具體如下:

  (1)年初預算預安排43億元。編制2016年省級預算時,根據剛性支出需求和預算平衡需要,預安排新增債券50億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設省級配套15億元,年中中央正式下達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后,省級配套比年初預計減少7億元,因此,實際從新增債券中預安排43億元。具體如下表:

  2016年省級預算中新增債券預安排情況

  單位:億元

  項目金額

  合計43

  鐵路建設20

  脫貧解困10

  保障性住房建設省級配套8

  重大水利工程建設3

  敬老院、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設施等民政基礎設施建設獎補1

  基層公共醫(yī)療衛(wèi)生體系建設1

  2)此次預算調整置換安排78.2億元。經認真梳理,用新增債券將年初預算中通過其他預算資金安排的重大項目建設資金78.2億元置換出來,置換情況如下表:

  新增債券置換2016年省級預算中重大項目建設資金情況

  單位:億元

  項目金額

  合計78.2

  保障性住房建設省級配套26.6

  省預算內基建投資14

  重大水利工程建設8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6

  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2.4

  城市義務教育擴容和貧困地區(qū)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

  地下管廊、海綿城市建設試點3.2

  園區(qū)基礎設施建設獎補3

  農業(yè)綜合開發(fā)5.6

  省直監(jiān)獄基礎設施建設2.2

  農村環(huán)境綜合整治2

  “百片千園萬名”工程中“千園”建設0.9

  東江湖保護和治理0.3

  注:1、年初預算安排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省級配套34.6億元,其中,預安排新增債券8億元,通過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盤活存量資金等途徑安排26.6億元,此次將26.6億元通過新增債券置換出來,即34.6億元全部通過新增債券安排。

  2、年初預算安排2016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省級投入34.4億元,其中,預安排新增債券3億元,通過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統(tǒng)籌水利非稅收入等安排31.4億元,此次將31.4億元中的8億元通過新增債券置換出來。

  用新增債券將78.2億元預算資金置換出來后,這78.2億元預算資金統(tǒng)籌用于以下方面:

  民生政策提標35.5億元。一是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險基礎養(yǎng)老金提標3.7億元。從2016年起提高5元,達到每人每月80元(中央全額負擔70元,我省自行提標10元),省財政需增支3.7億元。二是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提標補助1億元。支持將基本保障標準提高到村均8萬元,全省行政村數由4.1萬個減少到2.5萬個后,提標后的基本保障標準將達到村均13萬元。三是“三類人群”生活困難補助提標0.8億元。2016年,“三類人群”(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老年鄉(xiāng)村醫(yī)生、老放映員)生活困難各檔補助標準提高30元,分別達到每人每月90元、120元、150元,據測算,2016年全省共需2.8億元,比上年增加0.8億元,由省財政全額安排。四是預留市縣津補貼提標補助30億元。中央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地方附加津貼和規(guī)范政府性獎勵相關政策,預留市縣津補貼提標補助30億元。

  產業(yè)結構調整32.7億元。一是消化落后產能27.7億元。今年,根據中央和省部署,我省將消化過剩鋼鐵產能,關閉全省所有9萬噸以下的煤礦,淘汰1000家煙花爆竹落后產能,并分流安置企業(yè)職工,所需資金量大,安排27.7億元。二是處置“僵尸企業(yè)”配套資金5億元。

  預留10億元。全面實施“營改增”后,減收幅度比較大,將對全年收支平衡產生較大影響,預留10億元,屆時根據影響情況,用于平衡預算,如有結余,轉到明年安排。

  2、新安排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79.1億元,主要用于推進中央和省已經部署的重大建設項目,具體包括:

  交通45.9億元。重點用于落實“十三五”規(guī)劃確定項目。一是高速公路16億元,用于增加高速公路建設資本金。二是國省干線建設省級補助20億元,高標準推進國省干線建設。三是水運5億元,重點支持省級航道在建工程建設。四是補助城陵磯口岸建設3億元。五是機場建設1.9億元,包括黃花機場東擴工程1.4億元和支線機場建設補助0.5億元。

  能源5.5億元。一是“氣化湖南”工程資本金0.5億元。2014-2016年,省財政共需安排 “氣化湖南”工程資本金8億元,已撥付6.5億元,2016年還需安排1.5億元,其中,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1億元,通過新增債券安排0.5億元。二是農網改造升級5億元。我省“十三五”計劃總投資400億元,共需資本金80億元,通過爭取中央預算內基建、專項建設基金等渠道來落實;資本金以外的320億元通過銀行貸款解決。按照年利率5%計算,五年共需支付利息37.5億元,2016-2020年省財政視貸款量和投資額分年安排資金,今年補助5億元。

  洞庭湖治理和湖區(qū)農業(yè)機械化11.7億元。一是洞庭湖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9.7億元,用于溝渠塘壩清淤、工業(yè)污染防治、水生態(tài)修復等方面,增強洞庭湖“引水、蓄水、配水、活水、清水、防水”能力。二是湖區(qū)農業(yè)生產機械化2億元,結合“千社工程”,鼓勵湖區(qū)市縣提高農業(yè)生產機械化水平。

  高校基礎設施建設8億元。重點支持按規(guī)劃實施改擴建的工程項目建設,資產處置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

  旅游基礎設施建設3億元。貫徹全省旅游發(fā)展大會精神,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投資,加快改善重點景區(qū)基礎設施建設。

  中央專項建設基金配套5億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地方出資。

  轉貸市縣260.7億元,用于發(fā)行新增債券和舉借外貸,分3塊分配:一是普惠性分配,根據各地財力水平、面積、人口、債務風險等因素測算分配,重點向償債能力強、風險水平低的市縣傾斜。二是政策導向分配,重點考慮市縣承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精準扶貧、湘江流域污染治理以及重大產業(yè)發(fā)展等任務,支持重點區(qū)域、支柱產業(yè)加快發(fā)展,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三是專項用于舉借外貸的限額4.4億元,相關貸款轉貸市縣用于環(huán)境治理、生態(tài)保護等方面。此外,2015年過渡期定向調增限額中尚未使用的額度48.7億元結轉到今年,全部轉貸市縣,2016年市縣新增債務限額達到309.4億元,比上年增長1.8倍。

  三、2016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

  根據中央要求,置換債券和過渡期定向調增限額主要是解決存量債務置換和債務結構調整問題,因此只將新增限額安排使用情況納入預算調整方案。2016年新增限額461億元中,可舉借外貸4.4億元,可發(fā)行一般債券428.6億元,合計433億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可發(fā)行專項債券28億元,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據此調整2016年省級預算。具體情況如下:

  一般公共預算:根據地方政府新增限額安排方案,2016年省級收入合計數調整為3240億元,比年初預算調增383億元(2016年新增一般債務限額433億元減去年初已預安排額度50億元),其中,地方收入407.8億元,中央補助收入2303.6億元,市縣上解收入54.6億元,調入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39億元;一般債務收入及調入資金435億元,比年初預算調增383億元。

  省級支出合計數調整為3240億元,比年初預算調增383億元,其中,省本級支出551.8億元,比年初預算調增150.3億元(此次安排省級新增限額200.3億元減去年初已預安排額度50億元);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轉貸支出232.7億元,比年初預算調增232.7億元;補助市縣支出2426.4億元;上解中央支出29.1億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根據地方政府債券安排方案,2016年省級收入合計數調整為294.7億元,增加專項債務收入28億元;省級支出合計數調整為294.7億元,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28億元。

  四、2016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實施情況

  置換債券按中央規(guī)定嚴格用于置換政府存量債務,為規(guī)范有序推進置換工作,我們正按照“五掛鉤、一甄別”的原則組織存量債務置換:一是與債務風險掛鉤,積極化解債務風險;二是與債務管控掛鉤,優(yōu)先化解債務管控好、舉債行為規(guī)范地區(qū)的債務;三是與債務投向掛鉤,優(yōu)先化解因國家和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四是與國家要求的舉債方式掛鉤,對運用PPP等形式化解存量債務給予支持;五是與提高地區(qū)的信譽等級掛鉤,化解金融機構逾期債務,提高政府償債能力;六是甄別清理不規(guī)范、不合法的舉債行為,對高息集資、BT等套取土地等資源,獲取高額利潤的情況,先規(guī)范,后置換。

  截至目前,我省今年已發(fā)行置換債券436億元,債券期限分為3、5、7、10年期,平均利率為2.96%。據此測算,全年完成3263億元存量債務置換后,全省每年可節(jié)省政府債務利息支出230億元,加上去年已置換的1222億元,全省每年可節(jié)省利息支出310億元。

  2016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經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后,我們將抓緊完成債券發(fā)行和資金下達工作,并會同各相關部門切實加強監(jiān)管,充分發(fā)揮債券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應,確保資金使用合規(guī)、撥付及時、安全高效。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