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免去:
郭萍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吳文華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jiān)督第三庭(行政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李武松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局立案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胡勝良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肖明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編輯:redcloud
(2015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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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萍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吳文華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jiān)督第三庭(行政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李武松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局立案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胡勝良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肖明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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