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熊春明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郭志剛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曾得志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羅筱玲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洪愛民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局立案一庭庭長;
譚青峰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鄧志偉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王莉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閆偉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鄭波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周春梅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曾英煌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林業(yè)審判庭)副庭長;
李小慧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吳兆堂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邵龍江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曹道成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劉震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局立案一庭庭長職務(wù);
陳堅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谷國文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曾英煌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朱紹清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林業(yè)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盧湘軍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