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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反恐法草案

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王晗 編輯:redcloud 2016-08-16 1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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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25日下午在北京開幕,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為召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做準備;審議反恐怖主義法草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等。

    反恐法草案擬加強航空器及飛行活動管理

    2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的反恐怖主義法草案二審稿,對嚴防針對航空器或利用飛行活動實施的恐怖活動作出了相應規(guī)定。

    針對低空空域開放和無人機等技術發(fā)展的情況,草案二審稿規(guī)定,飛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空域、航空器和飛行活動管理,嚴密防范針對航空器或者利用飛行活動實施的恐怖活動。

    增加電信、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等單位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的規(guī)定

    對草案一審稿中關于電信業(yè)務經營者、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提供者預設技術接口、報備密碼方案的規(guī)定,草案二審稿進一步修改完善。同時增加電信、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等單位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的規(guī)定,將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由不得少于三十日修改為不得少于九十日。

    明確盤問、檢查、傳喚需依法進行

    為處理好反恐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強化執(zhí)法規(guī)范,防止侵害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草案二審稿在一審稿關于盤問、檢查、傳喚等措施的規(guī)定中,明確“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在草案一審稿關于查詢和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規(guī)定中,增加規(guī)定審批程序;在草案一審稿關于責令恐怖活動嫌疑人員遵守的約束措施的規(guī)定中,明確批準程序、適用情形和期限,并適當調整有關約束措施。

    擬重獎科研人員促進成果轉化

    25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促進科技轉化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完善了對科技人員的獎勵制度,為加大獎勵力度留下了空間。草案規(guī)定: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可以規(guī)定或者與科技人員約定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shù)額。沒有規(guī)定或者約定的,按照法定的最低標準給予獎勵和報酬。

    草案規(guī)定,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fā)機構、高校對其自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和作價投資。通過協(xié)議定價、在技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價格。通過協(xié)議定價的,應當在本單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稱、擬交易價格。轉化科技成果獲得的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責任編輯:陳柳)

  

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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