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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辦理,代表要敢于向被滿意說“不”

來源:原創(chuàng) 作者:曾潤生 編輯:redcloud 2016-09-02 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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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下,正是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有關單位辦理議案、建議的集中期,有的承辦單位可能主動約見了代表,溝通了辦理措施,落實了辦理事項;可還是有的單位純粹是馬虎應付,在辦理期同代表不見面,不溝通,不落實,辦理期快結束時,找些理由搪塞下,然后死纏爛磨要代表簽下個“滿意”的字眼,讓代表成為名副其實的“被滿意”。
    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議案、意見和建議,大都通過了辛勤的調研和縝密的思考,是花費了大量心血的,它集中體現(xiàn)了人民群眾的意愿,反映的大都是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熱點、群眾普遍關心的難點、急需解決的重點問題,同時又代表了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和期望;盡力辦理好、答復好這些議案、建議和意見,不僅能夠提高“一府兩院"在群眾中的威信,而且能使老百姓感覺到政府誠信,有助于促進依法行政、勤政為民的工作作風。
    近年來,隨著各級人大加強對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督辦,辦理工作確實有了很大改進,辦理的效果也比以往有了提高,但是也有些地方政府部門不是把心思用在真正解決實際問題上,而是絞盡腦汁想著如何讓代表簽下“滿意”二字上,于是,一些不正確的方法和招兒紛紛出場:或由他人代簽征求意見卡;或在座談會上“請求代表”現(xiàn)場當面填寫意見反饋表;或通過“求情、加壓"等方式,迫使代表寫下“滿意”二字。對于填寫了“不滿意”代表更是軟磨硬泡、纏住不放,不厭其煩地到代表單位、家中做工作,直至簽下“滿意”為止。如此種種,完全違背了提議代表的初衷和意愿,讓代表實實在在地“被滿意”。
    在議案建議辦理的過程中,“一府兩院”越來越在乎代表們的“滿意”與否,這本是一件好事,說明代表的作用越來越彰顯出來,也說明“一府兩院”深知自己的“政績”如何,若過不了代表這一關,就難得到人民群眾的認可。“一府兩院”在取得代表意見的時候,輕辦理結果上的“落實”,而重書面文字“滿意”,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思想上不重視,沒有把辦理代表意見、建議上升到依法辦理的高度;二是作風不扎實,寧可花精力去“攻關”代表,不愿花時間去想解決辦法。究其根源,就是一種形式主義。
    當下,全國上下正在轟轟烈烈地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其主要任務聚焦到作風建設上,集中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問題。反對形式主義要著重解決工作不實的問題,建議辦理到底落實沒有,代表內心到底是“言為心聲”還是“言不由衷”,必須實事求是。隨著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縱深開展,我們期盼更多的代表敢于向被滿意說“不”,更期盼更多的建議辦理能夠落到實處。(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原創(chuàng)

作者:曾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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