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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釋是立法的重要形式

來源:法制日報 2014年4月23日 作者: 編輯:redcloud 2016-07-25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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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報北京4月22日訊 記者陳麗平 正在北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今天下午分組審議了關(guān)于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guān)規(guī)定的解釋草案。許多常委委員表示,這兩個解釋草案積極回應(yīng)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各級司法機關(guān)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對不同部門、不同地方理解認識的不一致進行了明確和規(guī)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法律解釋權(quán)的重要體現(xiàn)。

    王明雯委員說,這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對法律作出立法解釋。作出立法解釋是立法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quán)的表現(xiàn),它與制定法律、修改和廢止法律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孫寶樹委員說,草案關(guān)于騙取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行為如何適用刑法有關(guān)規(guī)定的補充非常好。當前發(fā)生在社會保險征繳、支付、管理和投資運營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社?;鹌墼p行為主體多樣、手段繁多,沖擊著道德底線,而且主觀惡性較大,性質(zhì)也較為惡劣。因此,健全行政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機制,加大刑事處罰力度,提高法律強制力和震懾力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責任編輯:劉舒尹)

來源:法制日報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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