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 肖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廢止決定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表示贊同。5月26日上午,法制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進行了統(tǒng)一審議。法制委員會審議認為,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廢止的2件地方性法規(guī),其中1件的內容已被新法規(guī)取代,另1件已明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廢止是必要的。建議將廢止決定草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5月26日下午,主任會議聽取了法制委員會統(tǒng)一審議情況的匯報,決定將廢止決定草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
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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