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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務基金或可用于助困難志愿者

來源:湖南人大網 作者:佚名 編輯:redcloud 2016-07-23 0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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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分組審議《湖南省志愿服務條例(草案·一審修改稿)》。一審修改稿規(guī)定,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依法設立志愿服務基金會,為發(fā)展志愿服務事業(yè)提供支持和保障。志愿服務基金使用范圍包括:對志愿服務活動的資助;對因從事志愿服務活動遇到特殊困難的志愿者的救助;對開展志愿服務作出貢獻的組織和志愿者的獎勵;與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有關的其他事項。

    省人大常委會認為,個人自發(fā)的志愿服務活動不屬于條例規(guī)范和調整的范圍,其權利、義務與責任適用一般民事法律規(guī)范即可解決。因此,一審修改稿規(guī)定,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有組織的志愿服務活動”。實習生尹柳娜 記者楊杰妮

 

稿源:瀟湘晨報
責任編輯: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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